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招生,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名稱: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學校代碼:13727)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五條 ?學??? 制:本科學制四年,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有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由學校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組成;招生委員會負責審議學校招生計劃和政策,對招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及相關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校紀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招生計劃方面,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分布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綜合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則;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在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三條 ?錄取批次:疆內錄取批次分為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疆外錄取按照各省錄取批次執行。
第十四條??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優先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理科類考生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優先原則錄取,文科類考生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優先原則錄取。
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專業錄取計劃已滿額時,對不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專業調劑或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如生源不足,通過網上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招生計劃。
若考生所在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我校將按照相應規定進行錄取;生源所在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未明確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按第十三條的單科成績排序規則執行。
第十五條?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招生專業在該省份公布的相關要求。
第十七條? 報考民航運輸服務(民航商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身高要求:女1.62米以上,男1.72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重聽,無口吃,無色盲、色弱,無精神疾病病史,裸眼視力達到4.8以上。
第十八條? 考生身體情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我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控制在我校投放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的120%。
第二十條 ?我校公共課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須慎重填報。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身體狀況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治療的,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治療期滿可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條辦理入學申請。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 收費標準:本科理工類專業11700元/年,外語類、文科類、財經類專業10700元/年;專科理工類、藝術類專業7000元/年,文史類、外語類、財經類專業6500元/年。
第二十七條? 學校實行集獎、助、貸、勤、補、免于一體的資助辦法,建立起國家、自治區、學校、社會、企業貫通的資助體系,有效的保障了學生資助的落實。
學習期間,品學兼優者,可參評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2300—4300元/年)、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1000—3000元/年); 學校還特別設立的“天山英才勵志獎學金”、“天山英才特別愛校獎”(300—3000元)等各類獎學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要負責國家獎助學金評選和認定工作、校內勤工助學的認定和分配工作,確保每一位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順利畢業。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觀園路1066號
郵 編:830017
?網 址:http://www.xjtsxy.cn
Email:xjtsxy@163.com
電 話:0991-4161055? 4161051 ?4162117?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3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經上級審核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招生工作相關制度、規定、簡章等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公布后,如遇上級有關政策或規定發生變化的,以上級最新政策或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新疆天山職業技術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