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萬里學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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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浙江萬里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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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0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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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錢湖校區,寧波市鄞州區錢湖南路8號; 回龍校區,寧波市鄞州區盛莫路1519號。 全日制本科新生就讀校區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計劃書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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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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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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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浙江萬里學院 |
證書 種類 |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萬里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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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發展需要擬定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宜。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規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負責新生錄取工作;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如實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的情況和錄取規則。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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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面向全國24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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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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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公共外語課為英語(外語類專業除外),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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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無其他特殊要求。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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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三)浙江省錄取規則。“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萬里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實行傳統志愿,在普通類提前錄取;統一高考普通類招生實行專業平行錄取,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生源情況,由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統一高考藝術類招生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生源情況,按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面向中職生招生通過單獨考試實行專業平行錄取,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生源情況,由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所有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詳見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 (四)其他省份普通類(文理科)錄取規則。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機構關于錄取的有關規定,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原則上確定100%。專業錄取時不設分數級差,按分數優先從高到低錄取,總分相同時按照文化分(不含政策加分),文化分相同時依次看外語、數學、語文的單科成績。 (五)其他省份藝術類錄取規則 江西:藝術類招生對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均達省控線的考生,按藝術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藝術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外語、語文、數學成績次序錄取。 安徽:藝術類招生按照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0)對進檔考生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相同按照藝術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藝術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外語、語文、數學成績次序錄取。 江蘇:藝術類招生對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均達省控線的考生,按照投檔分〔(文化成績/文化滿分×0.6+專業成績/專業滿分×0.4)×750〕從高到低錄取,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藝術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錄取。 貴州:藝術類招生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據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位次排序錄取,文化成績位次相同藝兼文考生優先。 河北:采用河北省藝術類統考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按照藝術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藝術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按政策加分)、外語、語文、數學成績次序錄取。 內蒙古:按藝術類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藝術類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外語、語文、數學成績次序錄取。 (六)加分政策: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委員會的加分優惠政策。 (七)招生計劃執行: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機構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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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收費標準: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相關規定進行收費管理,學生學費按學年制收費標準收取。收費標準如下: (一)機械電子工程、網絡空間安全、區塊鏈工程、電子商務及法律、社會工作、知識產權、商務英語、日語、漢語言文學、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工商管理、供應鏈管理、風景園林、國際商務、資產評估、創業管理、人工智能、數字經濟專業,每生每學年32000元; (二)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統計學、法學、英語、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網絡與新媒體、廣告學)、生物工程類(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藥)、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營養與健康)、財務管理、金融學類(含金融工程、金融學)、電子商務類(含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管理、建筑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會展經濟與管理、智能影像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0元; (三)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動畫專業,每生每學年34000元; (四)環境設計、藝術與科技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0元; (五)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德2+2雙學位班)、廣告學(中德2+2雙學位班)、視覺傳達設計(中德2+2雙學位班)、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2+2雙學位班)、藝術與科技(中德2+2雙學位班)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0元。在外方學校學習期間,還須繳納外方院校的相關費用。 (六)廣告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8000元,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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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3000元/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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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為鼓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校設立各類獎學金制度(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和社會獎助學金),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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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4—8822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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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網址:https://www.zw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w.zwu.edu.cn。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wlzsb(新浪)。 招生微信:zjwlxyzszx 咨詢電話:0574-88222065、0574-88222066。 招生傳真:0574-88222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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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一)學校制訂相應的轉專業政策,為學生提供多次自主選擇專業的機會,同時提供輔修專業的機會。 (二)錄取規則與所在省(市、區)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市、區)的招生政策。 (三)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廣告學(中外合作辦學)兩專業錄取后不允許轉專業。 (四)本章程經學校批準之日起執行。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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