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中國傳媒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2021年修訂)》的通知
校屬各部門、各單位:
為遵循人才培養規律,尊重學生個性化發展,更好地推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我校實際,學校修訂了《中國傳媒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
特此通知。
中國傳媒大學
2021年11月11日
中國傳媒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尊重學生個性
化發展,因材施教,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原則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轉專業工作依據本辦法進行,并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
(二)合理規劃、擇優錄取。各專業根據本專業教學資源和實際情況確定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不超過該專業當屆學生人數的30%,本屆及下一屆沒有招生的專業暫不接收學生轉入。
第二章轉專業條件
第三條學生申請轉專業需要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級在讀學生。
(二)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三)身心健康,且符合轉入專業(方向)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四)轉專業前,思政必修課及體育必修課考核通過(包括重修重考后通過)。
學生轉專業應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同時還須符合轉入學
院當年公布的接收條件。
第四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申請轉專業時應提交
相應證明材料:
(一)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學生休學、保留學籍后復學,原所在專業無對應年級接收者。
第五條依據學生錄取類型,學生申請轉專業應遵守以
下條件:
(一)普通類專業學生允許轉入藝術類專業;藝術類專業學生不允許轉入普通類專業;
(二)高校專項計劃學生不允許轉入普通類專業;
(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不允許轉入其他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同合作外方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不能互轉;同一合作外方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間轉專業須符合本條第一款的轉專業條件。
第六條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
學校給予優先考慮。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一)已在某專業就讀的從外校轉入我校的學生。
(二)有違紀記錄或正在接受違紀處理的學生。
(三)已轉過一次專業或有過轉專業擬錄取公示記錄的學生。
(四)身體條件不符合轉入專業要求的學生。
(五)其他無正當理由者。
第三章組織與職責
第八條轉專業工作于每年春季學期組織一次。
第九條教務處負責總體部署學校轉專業工作,發布工
作通知,組織各學院開展相關工作。
第十條各學院根據轉專業管理辦法及教務處工作通知,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具體落實。
第四章轉專業程序
第十一條轉專業的程序
(一)教務處發布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通知,明確轉專業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二)各學院根據轉專業管理辦法及工作通知,制定本學院各專業實施細則,明確擬接收轉入學生人數、考核要求和錄取原則。
(三)教務處匯總各學院細則,經主管教學校領導批準,在教務管理系統內發布轉專業實施細則。
(四)學生登錄教務管理系統在線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接收學院審核報名材料,教務處復核后公示符合報名資格的學生名單。
(五)各接收學院組織轉專業考核,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考核成績、排名等考核結果和擬錄取名單等錄入教務管理系統,同時報送紙質蓋章版擬錄取名單至教務處。
(六)教務處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確認,經主管本科教學校領導批準后,通過教務處主頁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學生、各相關學院及教務處應及時做好相關手續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因本辦法中第四條原因轉專業,須由學
生本人填寫《中國傳媒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并附上相應的證明材料,學生所在學院與接收學院分別提出具體意見,經學院考核通過,教務處同意,主管本科教學校領導準后,方能轉入適合其繼續學習的其他專業學習。
第五章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第十三條轉專業學生進入轉入專業相應年級就讀,須在
最長有效修業年限內完成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要求。
第十四條轉專業學生須完成原專業當前學期的學習任務并參加考試,成績由原學院錄入。
第十五條轉專業學生下一學年進入轉入專業學習前,教學、管理相關工作仍由原學院負責。如轉專業學生在此期間出現任何違紀行為受到處分,取消轉專業資格。
第十六條轉專業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籍變動手
續,未按時完成者視為放棄轉專業資格。
第十七條轉專業學生原學院及接收學院應及時做好轉
專業學生學籍資料的交接、建檔、完善工作,確保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