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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為保障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臨沂大學2021年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臨沂大學;學校代碼:10452
第五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條??校本部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雙嶺路中段
?????? ???費縣校區地址:山東省費縣文化路33號?
?????? ???沂水校區地址:山東省沂水縣文化路1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校設立招生監督小組,由學校紀委、監察處等部門人員組成,全面實施對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并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負責舉報信件及電話的落實和處理。
第十條??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其他個人或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規模編制招生計劃。
2021年學校面向山東、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新疆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各省分專業分科類擬招生計劃請到“招生信息網”(zhaosheng.lyu.edu.cn)查詢。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最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等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執行。認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三條??招生類型、招生批次和投檔比例
招生類型: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東省內,省屬公費師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專業在常規批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批次招生。
投檔原則及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原則執行。
第十四條??報考英語相關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五條??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合格證發放及成績的使用
臨沂大學各藝術專業(除統考專業)均參加2021年山東省高校專業聯考平臺,并認可其測試方案、分數計算辦法、投檔規則及相關專業合格證。獲得專業合格證者方可報考我校相關專業。
1.層次:本科
(1)山東省統考專業:
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專業使用我省統考成績。
(2)山東省聯考專業: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山東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聯考(由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臺組織)合格成績。
音樂學(師范類)專業使用山東省音樂類專業聯考(由山東師范大學平臺組織)合格成績,認可聯考主項為聲樂、器樂的合格考生。
音樂學專業(招收民族器樂方向)使用山東省音樂類專業聯考(由山東師范大學平臺組織)合格成績,認可聯考主項為民族器樂的合格考生,主要招收二胡、板胡、柳琴、琵琶、阮、揚琴、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民樂大提琴、民樂低音貝斯等樂器演奏的考生。
(3)省外招生專業
使用當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2021年同類專業的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
2.層次:專科
(1)山東省統考專業:
美術類、舞蹈類專業使用我省美術類、舞蹈類(藝術舞蹈)統考成績。
(2)其他專業:
音樂教育(師范類)專科專業:使用本科院校音樂類專業本科合格成績。
音樂教育(中外合作)專科專業:使用本科院校音樂類專業本科合格成績。
第十七條??體育類專業成績的使用:體育類本、專科專業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考試(統考)成績。
第十八條??
(一)普通(文理)類專業錄取規則:
1.錄取山東省生源時,從進檔考生中,依據投檔成績及各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2.錄取省外生源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取滿計劃為止;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進行退檔處理。
3.生源省份對錄取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其中,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浙江省及天津市等參加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從進檔考生中,依據投檔成績及各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擇優錄取;對不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進行退檔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專業志愿清”方式。對投檔考生按所報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計劃錄滿為止。對因總分低且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予以退檔。
(二)省屬公費師范生錄取規則:
進檔考生按照山東省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執行。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按照《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規定執行。
1.省內本科專業:
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專業(使用統考成績),依據綜合分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平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綜合分計算辦法見《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舞蹈類專業(使用統考成績),從進檔的考生中,依據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播音主持藝術專業(使用聯考成績),從進檔考生中,依據綜合分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音樂類專業(使用聯考考成績),從進檔的考生中,依據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2.省外本科專業:
若招生省份按照綜合分投檔,則按投檔成績錄取。否則:美術類、數字媒體藝術、書法學、音樂學專業依據專業成績,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文化成績平行者,按照藝術專業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3.省內專科專業:
統考專業按大類使用綜合分數(與本科同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投檔,校考專業按大類使用文化成績投檔。投檔及錄取辦法按照山東省相關規定執行。
(四)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錄取山東生源時,從進檔考生中,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進行錄取,綜合分平行時,按照專業成績的高低進行擇優錄取。
錄取省外生源時,從進檔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文化成績平行時,按照體育專業成績高低進行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文理兼收的同一專業,錄取原則一致。若按照計劃錄取到最后一名時,出現成績平行的情況,文史類、藝術文考生依據文綜、語文、英語成績;理工類、藝術理考生依據理綜、數學、英語成績,擇優錄取。
第六章?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新生復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試、面試、核查電子檔案、核對新生指紋、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學生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臨沂大學
2.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相應的學業學分,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位。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對以臨沂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臨沂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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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大學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9)7258777
傳真:(0539)7258150
學校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雙嶺路中段??
郵編:276000
學校網址:http://www.ly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ly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