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span>第一條 ?為保證安徽師范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spa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條 ?安徽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的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與安徽省共同建設的重點師范大學。學校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北京東路1號(赭山校區),蕪湖市九華南路189號(花津校區)。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安徽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安徽師范大學學位證書。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條 ?安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條 ?安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條 ?安徽師范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討論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校長、相關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教授委員會主任、學生代表組成。主任由校長擔任。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條 ?安徽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章 ?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條 ?安徽師范大學執行“學院預錄取、紀檢監督、學校負責”的錄取體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體健康狀況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專業錄取控制線的情況下,學校確定各專業投檔比例,由各學院提出預錄取方案,對不錄取考生詳細說明退檔理由。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招生工作,處理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人和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九條 ?安徽師范大學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20%的比例從生源所在地的省招生辦公室提取電子檔案。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條 ?專業投檔采取“專業清”的方式。對于第一志愿檔案數超過同批次錄取計劃數的專業,投檔比例控制在110%以內。對于第一志愿檔案數不足同批次錄取計劃數的專業,從第二志愿中按成績從高到低補足到計劃數投檔。其他專業志愿不滿的,依此類推,直到足額為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校考藝術類專業投檔方式為“分數優先”。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一條 ?報考英語專業(含師范、非師范、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外語語種須為英語,英語口試成績要求良好及以上,英語成績單科線將根據生源總體情況在錄取前確定,并報省級考試機構備案。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二條 ?報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三條 ?安徽省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文化成績達到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按下述要求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模塊一”綜合分擇優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舞蹈表演專業(體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塊三”綜合分擇優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報考舞蹈表演專業(專業舞蹈方向),按“模塊四”綜合分擇優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報考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動畫、攝影專業,按“模塊七”綜合分擇優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音樂學專業,按“模塊八”綜合分擇優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音樂表演專業,按“模塊八”主項成績擇優錄取,其中聲樂表演只招主項為聲樂的考生,器樂表演只招主項為器樂的考生。主項成績最低控制線由學校在錄取前確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上述各專業綜合分計算方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四條 ?省外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有關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山東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均須參加我校專業校考,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山東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山東省招生委員會有其他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的情況下,根據專業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福建省、江蘇省、河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報考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動畫、攝影等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的情況下,根據專業成績排名擇優錄取。取得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專業合格成績的考生不可以填報動畫、攝影專業;取得動畫、攝影專業合格成績的考生,不可以填報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專業。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其它省份報考美術學類、設計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表演專業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方式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五條 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其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報考體育教育專業(足球教師試驗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安徽省體育類本科最低控制線、本科綜合分達到體育類第一批次(本科)綜合分最低錄取控制線的情況下,根據足球專項考試成績排名擇優錄取,足球專項考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若考生足球專項考試成績相同,則以錄取綜合分排序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六條 ?報考音樂學、美術學類(不含攝影)、設計學類專業的考生,其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不低于50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報考安徽師范大學的有關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報考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選測2B、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選測歷史的按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排序,選測物理的按先等級后分數的方式排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報考藝術類專業,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D級(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文化成績在本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報考美術學類、設計學類的考生,外語成績不低于40分;報考動畫、攝影專業的考生,外語成績不作要求。上述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與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八條 ?浙江省考生報考安徽師范大學的有關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軟件工程和生物技術專業的考生,須選考物理、化學或生物三門科目之一;報考其它專業,選考科目不限。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章 ?體檢和學費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九條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體檢標準,對考生體檢表進行審核。對于體檢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對于專業限報的考生,限報專業可不予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條 ?普通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最新文件為準。在安徽省物價部門公布學費基礎上,學校可自主設置再上浮10%學費的特色優勢專業為:漢語言文學、法學、工商管理類(會計學、財務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數學與應用數學、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英語、化學、體育教育、新聞傳播類(新聞學、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電子信息工程等。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取“1+2+1”、“2+2”或“2+1+1”等聯合培養模式。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10000元/年(我校按4年收取,其中在國外2年學習期間學校給予每生5000元/年獎勵);國外學習期間,國外學校學費由相關學校單獨收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章 附則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一條 ?本校非外語語言類專業大學外語教學只提供英語教學。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安徽師范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三條 ?安徽師范大學招生咨詢電話0553-5910161,電子郵箱:asdzsb@163.com,招生網址:http://zsxx.ahnu.edu.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逐年修訂,由安徽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