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學校全稱為廣西醫科大學,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培養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留學生、高職專科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部標代碼為10598,主管部門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四條?學校辦學地址
南寧-校本部:廣西南寧市青秀區雙擁路22號。
南寧-武鳴校區:廣西南寧市武鳴區武華大道武鳴段336號。
玉林校區:廣西玉林市玉東新區高新科技產業園區。
第五條?本科各專業培養地點
南寧-校本部和南寧-武鳴校區:臨床醫學(除國家免費醫學定向生外)、醫學影像學、麻醉學、兒科學、精神醫學、法醫學專業前2.5年在南寧-武鳴校區學習,之后回南寧-校本部學習;臨床醫學(“5+3”一體化)、口腔醫學、預防醫學、婦幼保健醫學、臨床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學、衛生檢驗與檢疫、醫學實驗技術、智能醫學工程、藥學專業前2年在南寧-武鳴校區學習,之后回南寧-校本部學習;護理學、中藥學、助產學專業前1.5年在南寧-武鳴校區學習,之后回南寧-校本部學習;其他本科專業全程在南寧-武鳴校區學習。臨床課程教學及實習教學在各教學基地進行。
玉林校區:護理學(玉林校區)、藥學(玉林校區)全程在玉林校區學習。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工作委員會是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事項。
第七條?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八條??廣西醫科大學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負責對我校招生工作實施再監督和再檢查。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工作機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
第十條?平行志愿錄取規則:學校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嚴格按照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錄取結束后,若仍有部分專業未滿額,在征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和人數,進行“征集志愿”錄取。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被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的,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對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順序志愿錄取規則:學校采用“志愿優先”的原則,對報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報考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一條?實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則和程序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為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的省份,按所在省份公布的規則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與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三條?投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投檔。
第十四條?入學后,我校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
第十五條?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體檢不符合招生條件的考生,我校概不錄取;新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檢復查。同時從學生就業、工作崗位的特殊性考慮,對報考我校部分專業考生的身體狀況提出以下規定:
(一)要求報考以下專業的考生無色盲、色弱:
1.本科專業: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兒科學、法醫學、精神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婦幼保健醫學、臨床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學、衛生檢驗與檢疫、藥學、中藥學、生物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智能醫學工程、醫學實驗技術、護理學、助產學、運動康復
2.高職專業:護理、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技術、醫學美容技術、藥學
(二)肢體殘疾、行動不便以及面部有明顯缺陷的考生慎報我校醫藥類專業。
(三)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我校不予以錄取。
(四)口腔醫學專業不錄取左利手考生;
(五)護理學(本科)、助產學、護理(高職)專業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六)我校所有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報考法醫學專業的考生,有意向去公檢法單位就業的,相關要求請參考公檢法公務員招考條件。
第十六條?臨床醫學(“5+3”一體化)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招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生源不足時,學校將減少錄取計劃。凡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我校臨床醫學(“5+3”一體化)專業而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專業志愿的正常錄取。
第十七條?臨床醫學(國家免費醫學定向生)專業屬于國家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只在廣西招生。該專業單設志愿,在本科提前批錄取。學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承諾畢業后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
第十八條?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安排在專項計劃批錄取,執行本科第一批次資格線。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第十九條?學校同時招收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生和少數民族預科生。
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生面向廣西招生,且需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考生:(一)應屆高中畢業生;(二)農村戶口;(三)老、少、邊、山、窮縣(市、區)的少數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預科批A類批次錄取,可享受免除讀預科一年學費的優惠政策。
少數民族預科生面向廣西所有少數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預科批B類批次錄取,考生入學后根據規定按學年收取學費。
被錄取的預科生到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學習一年。學習期滿,考核合格者將依據相關規定,分配到我校除臨床醫學(“5+3”一體化)專業外相關本科專業學習。
第二十條?各專業新生均按所錄取的專業報到,入學后原則上不再進行專業調整。如確有轉專業需求的,本科學生按《廣西醫科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執行,高職(專科)學生按《廣西醫科大學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生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轉專業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錄取名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向考生公布,同時在學校本專科招生網公布。
第四章??中外合作辦學“3+1”項目
第二十二條??中外合作辦學“3+1”項目
(一)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美國西俄勒岡大學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項目招生專業為公共事業管理(社會醫療保障方向),學制四年,采取“3+1”培養模式,即國內學習3年,赴美學習1年。完成四年學業,成績合格并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我校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學位(學士)證書。
(二)完成廣西醫科大學三年學習后,托福(TOFEL)成績達到61/500,或雅思(IELTS)成績達到5.0,或多鄰國(Duolingo English Test)成績達到80分以上,且達到美方院校當年要求的入學成績的學生,可直接進入美方繼續第四年課程學習。如果英語成績不合格但仍想出國學習的,也可赴美先在語言學校補習英語,成績合格后進入第四年的課程學習。
(三)本項目學生不可轉到其他專業,如因個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學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學習,繳清前三年學費后,可選擇在廣西醫科大學修完本專業第四年的全部課程,學費標準按我校同級公共事業管理(社會醫療保障方向)普通本科專業的收費標準收費。成績合格并達到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我校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具體要求詳見學校學籍管理規定。項目更多信息請登錄學校本專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2+2”中澳
學分互認雙學位聯合培養項目
第二十三條 “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2+2”中澳學分互認雙學位聯合培養項目
(一)廣西醫科大學與澳大利亞麥考瑞大學(2023年 QS世界排名195位)合作開展“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簡稱“中高計劃”)“2+2”中澳學分互認雙學位聯合培養項目,項目招生專業為藥學本科專業,學制四年,采取“2+2”分段培養模式,即學生第一、二學年在廣西醫科大學學習,第三、第四學年赴澳方高校學習,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達到畢業要求及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同時獲得中、外高校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以及廣西醫科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
(二)前兩年專業課程成績平均分達到百分制70分以上;雅思(IELTS)總分不低于6.5分,且聽、說、讀、寫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
(三)項目學生須按我校同年級藥學普通本科專業的標準向廣西醫科大學繳納學費(包括在外方高校學習期間)。在外方高校學習交流期間,須按入學當年外方大學收費標準向澳方高校繳納學費,生活費等費用學生自理。此外,項目方(北京中教人文國際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將向學生收取項目管理服務費共計43,000元/生(分兩次收取:入學初收取28,000元/生,用于雅思強化、銜接課程等;出國前收取15,000元/生,不出國不交)。
(四)英語成績要求不低于105分(150 分制)。注: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按70%折算。詳情請登錄學校本專科招生網查詢。
第六章??入學、畢業和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第二十五條?我校所有臨床課程由各直屬、非直屬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承擔,根據教學安排,學生將到各直屬、非直屬附屬醫院或教學醫院進行學習。
第二十六條?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臨床醫學(“5+3”一體化)專業5年本科階段合格者直接進入本校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有機銜接的3年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階段。階段學習期滿,達到廣西醫科大學相關文件要求,成績合格者,分別頒發廣西醫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研究生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分別頒發廣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普通本科教育達到畢業要求者,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要求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高職(專科)教育的學生,達到畢業要求者,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收費標準
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頒布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情況、專業介紹、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請訪問我校本專科招生網。
第二十九條?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各類專項獎助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三十條?學校對華僑、港澳臺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第三十一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二條?聯系方式:
電話:?0771-5359030
學校網址:www.gxmu.edu.cn
本專科招生網址:https://zs.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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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廣西醫科大學部分獎助學金情況簡介
1.國家獎學金:名額按上級文件規定評選,獎金8000元/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按上級文件規定評選,獎金5000元/人。
3.國家助學金:名額按上級文件規定評選,一等助學金4300元/人;二等助學金3300元/人;三等助學金2300元/人。
4.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名額按上級文件規定評選,獎金5000元/人。
5.校長獎學金:面向本科學生,按本科生人數的3‰比例評定,獎金8000元/人。
6.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特等獎名額占學生總人數的2‰,獎金3000元/人;一等獎名額占學生總人數的2%,獎金1500元/人;二等獎名額占學生總人數的5%,獎金800元/人;三等獎名額占學生總人數的8%,獎金500元/人。
7.星火獎學金:面向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學生,2500元/人,每年20人。
8.萊士獎學金:面向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醫學檢驗技術、護理專業的學生,獎金3000元/人,每年10人。
9.陳仕好獎學金:面向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獎金3600元/人,每年10人。
10.優利特獎學金:獎金2000元/人,每年10人。
11.廣西醫科大學助學金:名額按當年學校文件規定評選,一等助學金4300元/人;二等助學金2300元/人;三等助學金1000元/人。
12.杏湖助學金:按本專科學生數的15‰比例評定,助學金1000元/人。
13.心新起航助學金:面向家庭經濟困難新生,按本專科新生人數的7%左右。一等助學金1200元/人;二等助學金1000元/人;三等助學金800元/人。
14.大學生年度人物:獎金1000元/人,每年5—10人。(每兩年評選一次)
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信用貸款,以及申請臨時性突發困難資助或參加校內勤工助學來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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