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為了做好我校2018年的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章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學校基本情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條?學校全稱:江西財經大學;學校性質:公辦;學歷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條?學校地址:江西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蛟橋園校區:南昌市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港東大街169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麥廬園校區:南昌市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玉屏大道;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職教本科合作實驗班合作的高職院校和學生就讀學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①江西外語外貿職業學院:南昌市天祥大道291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②江西財經職業學院:九江市青年路96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條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江西財經大學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組織機構和人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戰略、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學科專家、相關部門負責人、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主任由學校主要領導擔任。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條?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校招生委員會、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下開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三、招生計劃與招生類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條?學校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錄取(招生計劃數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條?按照教育部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九條?預留計劃: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的使用遵循校招生委員會審定,按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錄取的使用原則。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條?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超額投檔的考生,如符合錄取條件且按錄取規則可以安排專業的,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一條?學校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型有: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含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員、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和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保送生和參加全國聯合招生考試的港澳臺地區考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四、有關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二條?根據專業特點和培養要求,以下專業外語課程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對英語要求較高:經濟與貿易類(01含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類?[02含會計學、會計學(注冊會計師)、財務管理]、工商管理類(03含國際商務)、電子商務類(01含電子商務)、外國語言文學類(01含商務英語)、會計學(ACCA方向)[①]、會計學(CIMA方向)[②]、金融學(FRM方向)[③]、金融學(國際投資與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CITF方向)[④]、會計學(國際會計)、金融學(CFA方向)[⑤]和市場營銷(國際營銷)、數學類[01含信息與計算科學(經濟計量)]、管理科學與工程類?[01含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金融智能)]、計算機類[01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財經大數據管理)]?、計算機類(02含物聯網工程)、計算機類(03含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軟件工程、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軟件工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審慎報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三條?身體要求: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字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五、錄取規則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四條??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條件對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五條??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根據相關省份高考錄取政策,部分省份特別錄取規定如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江蘇省的考生進檔后先按“等級級差法”排序,再根據“專業級差”原則安排專業。等級A+、A和B+的級差分分別為3、2、1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進檔后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上海市的考生進檔后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符合學校錄取要求的考生,按我校“專業級差法”安排專業。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浙江省的考生進檔后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符合學校錄取要求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除以上有特別錄取規定的省份,其余省份按照“專業級差”的原則安排。一、二志愿和二、三志愿的級差分別為3分和1分,以后志愿不設級差。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錄取到尚未滿額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在所填專業錄取滿額時,作退檔處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方式: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相關政策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如遇考生綜合分相同情況,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藝術文按語文、外語、數學、文綜排序;藝術理按數學、外語、語文、理綜排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考生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60%+藝術專業成績×40%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藝術專業成績全部使用各省級藝術專業統考成績。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音樂學招收聲樂、器樂方向,其中器樂方向僅進行鋼琴、古箏、和薩克斯三種樂器的培養。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湖南省藝術類選用非平行志愿投檔方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云南省藝術類考生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滿分×7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30%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七條??體育類專業錄取方式: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相關政策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文化分相同條件下,則按體育專業成績排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八條??各專業對單科成績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會計學(ACCA方向)、會計學(CIMA方向)、金融學(FRM方向)、金融學(國際投資與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CITF方向)、會計學(國際會計)、金融學(CFA方向)等專業要求英語110分以上(英語滿分值150分情況下)。總分相同條件下,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經濟與貿易類(01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類?[02含會計學、會計學(注冊會計師)、財務管理]、工商管理類(03含國際商務)、電子商務類(01含電子商務)、外國語言文學類(01含商務英語)和市場營銷(國際營銷)等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較好。總分相同條件下,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法學類[01含法學、法學(法務會計)]、新聞傳播學(01含新聞學、廣告學),中國語言文學類[02含漢語國際教育(國際商貿)]等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較好。總分相同條件下,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金融學類(01含金融學、保險學、金融工程)、金融學類(02含精算學)、數學類[01含信息與計算科學(經濟計量)]、管理科學與工程類[01?含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金融智能)]、計算機類[01?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財經大數據管理)]、計算機類(03含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經濟學類(02?含經濟統計學)、統計學類(01含應用統計學)、軟件工程和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軟件工程)等專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較好。總分相同條件下,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單科成績排序規則: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普通類考生總分相同條件下,除以上三條涉及專業首先考慮專業所需單科成績,其他專業文史類考生排序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排序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如本章程所述排序規則與省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則不同,根據相應省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六、學費標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九條?以下為我校2017年各專業學費標準。2018年收費標準以江西省財政廳、物價局批復為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7000元/年的專業: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軟件工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4000元/年的專業:金融學(國際投資與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CITF方向)、會計學(國際會計)、金融學(CFA方向)、市場營銷(國際營銷)、會計學(CIMA方向)、會計學(ACCA方向)、金融學(FRM方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0000元/年的專業:軟件工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9600元/年的專業: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音樂學。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220元/年的專業:信息與計算科學(經濟計量)、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財經大數據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金融智能)、電子商務、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聯網工程、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940元/年的專業:應用統計學。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660元/年的專業:經濟統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財政學、稅收學、勞動與社會保障、行政管理、會計學、會計學(注冊會計師)、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經濟學、國民經濟管理、金融學、保險學、金融工程、精算學、工程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資源管理、法學、法學(法務會計)、商務英語、日語、社會工作、廣告學、新聞學、文化產業管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380元/年的專業:漢語國際教育(國際商貿)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注:對涉及大類招生“分類招生、共同培養”的應用統計學前兩年按4660元/年收費,后兩年按4940元/年收費;電子商務前兩年按4660元/年收費,后兩年按5220元/年收費。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七、職教本科合作實驗班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條 我校職教本科合作實驗班合作的高職院校為江西外語外貿職業學院(開設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和電子商務)和江西財經職業學院(開設專業:會計學)。我校負責招生、學籍管理和教學質量全過程監督等,就讀學校負責日常教學運行管理和學生管理等,學生在對應合作院校就讀。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一條??職教本科合作實驗班屬本科層次,學制四年。學生為我校的學籍。學生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合格,由我校頒發與本校相同專業學生一致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八、其??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二條?為資助來自經濟困難家庭的學生完成學業,我校已建立健全的資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學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學生補助、學費減免、入學“綠色通道”等十項制度。詳細情況可咨詢我校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0791-83802309。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三條?錄取到軟件工程和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軟件工程)專業的學生進校后不能調整專業;錄取到職教本科合作實驗班的學生進校后不能跨培養院校調整專業。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四條?學校指定發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詢官方途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學校網站:www.jxufe.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招生咨詢電話:0791-83816635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紀檢監察郵箱:jcjiwei@jxufe.edu.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微信公眾號:江財招生(微信號:jxcdzsb) </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