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的招生錄取工作,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章程。
?
一、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江西財經大學;學校性質:公辦;學歷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第二條? 學校地址:江西省
1.蛟橋園校區:南昌市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港東大街169號;
2.麥廬園校區:南昌市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玉屏大道;
3.楓林園校區:南昌市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楓林大道。
第三條? 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江西財經大學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
二、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學校設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學科專家、相關部門負責人、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主任由學校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下開展。
?
三、招生計劃與招生類型
第七條 ?學校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型有: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含藝術類、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和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外國語保送生、運動訓練考生、澳門保送生、港澳臺僑聯招考生和臺灣地區學測考生。
?
四、有關要求
第十二條 ?根據學校教學計劃要求,我校本科學生的外語課程主要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審慎報考。商務英語專業僅招收參加全國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第十三條 ?身體要求: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
五、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條件對待。
第十五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
(一)學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和確定專業,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
(二)根據相關省市高考錄取政策要求,以下省市專業安排執行政策如下:
1.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進檔后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錄取。
2.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廣東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蘇省的考生進檔后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符合學校錄取要求的考生,按我校“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安排專業。
3.山東省、浙江省、遼寧省、河北省、重慶市的考生進檔后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符合學校錄取要求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三)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學校不退檔,將調劑錄取到尚未滿額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在所填專業錄取滿額時,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方式: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相關政策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藝術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一)藝術專業成績全部使用各省級藝術專業統考成績。
(二)湖南省藝術類選用非平行志愿投檔方式。云南省藝術類考生按照考生藝術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
(三)音樂學招收聲樂、器樂方向,其中器樂方向僅進行鋼琴、古箏、薩克斯和小號四種樂器的培養。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方式: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相關政策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外國語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考生、澳門保送生、港澳臺僑聯招考生、臺灣地區學測考生的錄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九條? 同分排序規則:
(1)會計學(ACCA方向)、會計學(CIMA方向)、會計學(國際會計)、金融學(CFA方向)、金融學(FRM方向)、金融學(國際投資與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CITF方向)、法學(涉外法治)等專業,總分相同條件下,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普通類其他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情況下,文史類考生排序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排序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
(3)藝術類考生專業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排序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
(4)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普通類考生總分相同,按投檔同分排位的高低順次開展專業錄取。
?
六、學費標準
第二十條 ?以下為我校2022年各專業學費標準。2023年收費標準以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批復為準。
學費標準:文科(文、史、哲)類專業每年4380元,文科(經、管、法、外)類專業每年4660元,理工(I)類專業每年4940元,理工(Ⅱ)和體育類專業每年522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9600元,軟件工程每年10000元,本科國際類班專業每年14000元,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學費另行公布。詳情見“江西財經大學財務處、財務結算中心”網站學費相關說明。
?
七、新生入學與資格復查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藝術、體育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新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復查,如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錄取要求,與統考成績明顯不符,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在校期間,凡發現入學資格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五條? 上述所有處分決定將報送給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
八、其? 他
第二十六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企業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二十七條 ?錄取到軟件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數字經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進校后不能調整專業。
第二十八條 ?學校指定發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詢、資助工作咨詢官方途徑:
1.學校網站:www.jxufe.cn
2.學校招生網站:zsjy.jxufe.edu.cn/web/
3.招生咨詢電話:0791-83816635
4.紀檢監察郵箱:jcjiwei@jxufe.edu.cn
5.微信公眾號:江西財經大學招生辦(微信號:jxcdzsb)
6.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0791—8380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