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章 總 ?則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條 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基礎上,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的指導意見》(陜教生〔2015〕2號)和陜西省招辦《關于做好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7〕37號)精神,為確保我院2018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條 我院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jiān)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序地開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章 ?學院概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條 學校全稱:陜西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國標代碼:13568,在陜招生代碼:8109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yè)證書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條 學院簡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學院始建于1982年,位于歷史文化名城漢中市,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隸屬陜西省教育廳和中國航空工業(yè)集團公司,面向全國統(tǒng)招招生?,F(xiàn)有在校生10000余人,可使用土地面積753畝,建筑面積210385㎡,其中教學科研及輔助用房面積119315㎡;總資產2.8億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4789萬元,館藏圖文信息資料57萬余冊。校內建有1、2號實習實訓廠房,新增大批數(shù)控加工設備,凸顯了“工廠建在校園里,課堂設在企業(yè)中,教學生產一體化,工作學習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新建、改建、擴建理實一體化實訓室54個,建成高水平校內專業(yè)綜合實訓基地27個,其中飛行器制造技術專業(yè)實訓基地已建成省內示范性專業(yè)實訓基地。通過與航空企事業(yè)單位建立戰(zhàn)略合作關系,簽署校企聯(lián)合培養(yǎng)協(xié)議,已與全國200多家企事業(yè)單位建立了人才供求關系,每年為畢業(yè)生舉辦校園大小型專場招聘會近200場,就業(yè)質量穩(wěn)步提高。學院畢業(yè)生就業(yè)率連續(xù)12年均超過95%,始終保持在全省同類院校前列。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條 辦學地點:陜西省漢中市, ? 郵編:723102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學校網址:http://www.sxhkxy.co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主管招生、教學、紀檢、信息化建設以及安保工作的副院長、黨政辦、招生辦、教務處、學工部、宣傳部、紀檢監(jiān)察處、財務處以及各二級學院等部門領導組成。招生辦主要負責考試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招生計劃編制上報及錄取工作;教務處主要負責考試命題、考務安排、考試組織、閱卷登分等工作;學工部主要負責招生考試期間考生的管理及組織工作;宣傳部負責學院信息對外發(fā)布、網絡維護等工作;財務處主要負責學費、住宿等費用收支工作;保衛(wèi)處主要負責考場的安保及試題轉運安全工作;黨政辦主要負責考試各環(huán)節(jié)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紀檢監(jiān)察處主要負責考試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委員會的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招生信息網: ?http://www.sxhkxy.com/zs.asp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招生咨詢電話: 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章 ?招生計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條 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內,根據學院發(fā)展規(guī)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yè)生就業(yè)等情況制定分專業(yè)、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后下達。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九條 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條 申請參加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是已參加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普高生)和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三校生),并參加各縣、區(qū)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8年3月5日8:30時至7日17:00時,根據省教育廳給我院下達的單獨考試招生計劃和審核備案的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省招辦“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二條 已申請我院的考生于2018年 3 月 8 日至 16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登陸“單獨考試招生報名系統(tǒng)”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片)、填報專業(yè)志愿、在線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考生也可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來我院招辦現(xiàn)場辦理)??忌鷣硇?荚嚂r,需在《報名表(含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上簽字后交學院招生辦備案,同時對在線打印的《準考證》加蓋公章。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三條 對普通高中學生和“三校生”(含同等學力人員)的考核依據為我院組織的文化基礎知識和綜合測試(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或職業(yè)技能測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四條 我院于2018年3月17日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開展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文化基礎測試(簡稱筆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考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所有考生均應參加文化基礎筆試,筆試卷由示范高職院校聯(lián)盟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閱卷,學院組織考試。筆試即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察學生的語文、數(shù)學、英語基礎知識,每科100分,總分300分,時長180分鐘?!捌崭呱惫P試命題依據普通高中教學大綱必修部分,“三校生”(含同等學力人員)筆試命題依據現(xiàn)行職業(yè)高中教學大綱。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綜合測試(簡稱面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考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下午14:00—18:00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綜合測試包括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和職業(yè)技能測試,為一張紙質試卷,總分200分,由我院自行組織實施。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的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側重于考察其個性思維品質及今后的職業(yè)潛能水平;對“三校生”(含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的職業(yè)技能測試側重于考察其職業(yè)興趣取向及職業(yè)素質水平。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三)考試地點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為方便考生, 2018年我院單獨考試招生考點除在學院本部設有考點外,經省招辦批準,我院還在周至縣(周至縣第一中學)、鄠邑區(qū)(鄠邑區(qū)第三中學)、秦都區(qū)(咸陽彩虹學校秦寶校區(qū))、乾縣(乾縣第二中學)、臨渭區(qū)(渭南市三賢中學)、富平縣(富平縣職業(yè)教育中心)、金臺區(qū)(寶雞市斗雞中學)設有單獨考試招生考點,考生可選擇離家較近的考點參加考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五條 學院于2018年3月30日17:00之前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省招辦報送預錄取考生名單,并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六條 被我校預錄取的考生于2018年4月11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完成報到注冊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錄取資格。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章 ?錄取規(guī)則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七條 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辦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guī)定,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錄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八條 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報考人數(shù)及考試成績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淘汰率不低于在我院參加考試人數(shù)的3%。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九條 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總成績由文化基礎與綜合測試成績組成,滿分為500分,其中文化課考試總分為300分,綜合測試成績由我院評判,滿分為200分。我院認可考生在其他17所示范高職院校參加單獨考試的總成績(筆試+面試),有意申請我院的考生可通過成績互認補錄方式報考我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條 學院對考生按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偡窒嗤瑫r,按照綜合測試、語文、數(shù)學、英語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錄取;對成績互認的考生,如果與參加我院考試考生的成績相同時,按相同成績的末位次處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一條 學院開設專業(yè)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無特殊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章 ?收費標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二條 我院嚴格按陜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所有專業(yè)學費均為5500元/年?生,住宿費:800元/年?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章 ?獎、助、貸學生資助措施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三條 學院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學院每年發(fā)放各類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補助共計644萬元,惠及學生4277人次,受助面達47%。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四條 國家獎學金和助學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國家助學金:2500元/年—3500元/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五條 精準扶貧:家住農村屬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錄取考生,入學后經學院資助中心審核建檔立卡材料,學院對符合條件的學生每年給予6000元的幫扶。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六條 勤工儉學補助:學院為家庭貧困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并根據工作表現(xiàn)發(fā)放相應的報酬。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七條 助學貸款:我院屬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家庭所在縣(區(qū))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年可申請不超過6000元的助學貸款。應征入伍學費補償代償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最高達16500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九章 ?附 ?則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和省招辦審核通過后實施。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準,陜西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