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是省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為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單位、國家優質高職院校、江蘇省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淮安市高教園區枚乘路4號。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三條 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處作為學校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發布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二)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如實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三)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并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四)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五)完成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錄取體制,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統一組織,擇優錄取。
第七條 各專業的錄取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語語種。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結合考生報考情況,根據考生所在省(區、市)的計分方法對進檔考生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并依據考生志愿擇優錄取。
第九條 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江蘇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1)學費(依據蘇價費【2014】136號):文科類專業4700元/年、工科類專業5300元/年、醫藥類6200元/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
(2)住宿費(依據蘇價費【2006】185號):新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根據公寓條件收費1000~1200元/年。
第十一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減、免”六位一體資助體系,設有各種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先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并通過助學貸款等形式幫助其完成學業。
第十二條 學校咨詢電話:400-799-9556,傳真: 0517-87088029。招生網站:http://zs.jsfpc.edu.cn/。招生微信公眾號:江蘇食品藥品學院招生辦。
附 則
第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學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第十四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為準。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