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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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濟寧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2022年度濟寧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及代碼:濟寧學院,10454
????第五條??學校地址及郵政編碼:山東省曲阜市杏壇路1號,273155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學校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規章,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宣傳及錄取工作。
????第十條??濟寧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2022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商務英語、小學英語教育專業外語語種限定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俄語、日語。
????第十四條??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提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對于投檔分相同的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位次原則進行錄取。
????學校執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普通高校招生專業(或大類)設定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志愿,錄取原則根據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和要求執行。
????(一)普通類(普文、普理)專業錄取原則
????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相關科目成績并參考體檢情況,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
?????(二)山東省公費師范生錄取原則
????公費師范生在提前批次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和各專業分市計劃擇優錄取。
????(三)春季高考錄取原則
????春季高考進檔考生按照專業類別,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四)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音樂學(師范類)、音樂教育(師范類)專業使用山東省音樂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舞蹈學(師范類)專業使用山東省舞蹈類(藝術舞蹈)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3.美術學(師范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使用山東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五)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運動康復、體育教育(師范類)專業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六)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錄取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七)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
????(八)考生報考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九)在確定錄取資格時,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同時通過學校招生網公布,考生也可致電學校招生辦公室咨詢。各專業招生計劃在實際錄取時經主管部門批準可根據報考等情況進行調整,具體錄取結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每一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后,錄取結果及時通過濟寧學院招生網公布。
????學校按錄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第二十二條??修業年限:普通本科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4年,普通專科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學校實行彈性修業年限。
????第二十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頒發濟寧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專科學歷證書;符合畢業條件并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由學校頒發相應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條??濟寧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培訓、招生的相關活動,嚴禁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對以濟寧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或未盡事宜,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濟寧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7-3196696 ?3196209
????傳真:0537-3196209
????學校網址:https://www.jnxy.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jn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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