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要求,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水平,擇優選拔人才。
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加分政策(少數民族預科除外),以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除英語、翻譯、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且口試合格的考生外,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考生進校后主要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身高要求1.報考體育類專業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2.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普通類專業(含省屬公費師范生)的選考科目與錄取原則1.關于選考科目: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區),我校將依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與考試科目的相關性確定考生應當參加的選考科目。同時,對于具有選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區),除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確定的選考科目成績的總和作為錄取依據。在具有我校選考科目成績的線上考生不足時,經與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協商后,我校也可錄取其它選考科目的考生。2.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1)學校所有專業均不設專業級差,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2)外語類專業(英語、翻譯、商務英語、日語、法語)按照高考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外語成績相同時,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按照高考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數學成績相同時,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其余專業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3)同分考生錄取規則。若投檔成績中已顯示了各省(市、自治區)的排序規則,則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的排序規則執行;若投檔成績中沒有各省(市、自治區)的排序規則,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3+1+2新高考選考歷史類、3+3新高考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理工類、3+1+2新高考選考物理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4)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他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3.對于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能否投檔到我校,將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當年錄取辦法而定,我校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已投檔到我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錄取到第一志愿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體育類與藝術類各專業類別的專業考試成績與錄取原則:1.體育類和藝術類各專業考試成績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為準,僅錄取專業與文化成績雙上省控線考生。2.體育類與藝術類各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生源省(市、自治區)劃定的分數線后,對進檔考生,不設專業級差,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如果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相同,則按照高考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我校今年在四川省招收的省屬公費師范生、鄉村振興急需緊缺專業定向培養的大學本科生的投檔、錄取,依據四川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與武漢大學聯合培養本科生。根據武漢大學當年確定的聯合培養的專業和名額,在大一年級下學期全日制本科學生中擇優確定聯合培養對象。實行“1+2+1”聯合培養模式,即大一年級和大四年級在樂山師范學院學習,大二年級和大三年級在武漢大學學習。
新生入學后,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學生完成學校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后,符合《樂山師范學院學籍管理規定》,達到畢業條件的,我校頒發“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樂山師范學院;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我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樂山師范學院。與武漢大學聯合培養的學生,畢業證和學位證由樂山師范學院頒發,畢業證加蓋樂山師范學院和武漢大學印章。
學校沒有授權、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于假冒樂山師范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