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嚴格執行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政策,嚴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規則,依據統一高考成績以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學校在各招生省(區、市)按1:1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學校提檔時承認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確認的全國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計不得超過20分。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對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將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要求,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學校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投檔分和專業志愿安排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進檔考生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確定專業,高考改革(3+1+2省份)再按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成績高者優先確定專業,若再相同,則比較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額的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報考外語類專業,高考外語為英語,其中日語專業高考外語可為英語或日語。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外語教學內容安排教學。
報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時,高考外語為英語,高考分不低于100分(滿分150分)。
錄取結果通過我校的招生信息網發布。錄取通知書將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向新生寄送。
學校對錄取新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或違規的考生,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