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文科類或歷史類、理科類或物理類),藝體類(含美術類、音樂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表演類)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在廣東省報考本科層次院校及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錄取原則:普通類(文科類或歷史類、理科類或物理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美術類專業、音樂表演專業(只招聲樂方向和鋼琴方向)、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術科省級統(聯)考成績,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藝術類綜合分從高到低(藝術類綜合分相同按術科統(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術科統(聯)考成績相同,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排序進行分專業錄取。藝術類綜合分的計算辦法:①在以藝術類綜合分排位進行投檔的省(區、市),我校藝術類綜合分為該省投檔使用的藝術類綜合分;②在分別使用高考文化成績、術科省級統(聯)考成績排序進行投檔的省(區、市),我校藝術類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術科省級統(聯)考成績。表演專業在廣東省、港澳臺地區使用我校表演專業校考成績錄取,廣東省、港澳臺地區考生報考我校表演專業必須參加我校表演專業術科校考且取得合格證。在其它省(區、市)使用省級統(聯)考成績錄取。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按藝術類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使用省級統(聯)考藝術類綜合分=術科省級統(聯)考成績×(高考文化分滿分/省級統(聯)考滿分)×60%+文化成績×40%;使用校考藝術類綜合分=校考成績×7.5×60%+文化成績×40%。藝術類綜合分相同,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術科成績相同,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學校招收國家專項計劃、國家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參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執行。預科階段培養地點為華南農業大學,培養時間一年,預科培養結業后轉入本科階段就讀。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外學分互認國際班專業單獨安排招生專業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只允許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互轉,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國際班專業學生可在國際班專業中互轉或轉入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能轉入非中外合作或非國際班專業。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班專業均使用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考生所填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如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作調劑錄取到招生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如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作退檔處理。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的選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按所在省(區、市)考試院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方式,即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