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教育部“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學校按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但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得用于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學校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及加分政策處理辦法:學校認可各省(區、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含小數位),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依據。按“分數清”的方式安排專業(內蒙古自治區除外),即以分數優先方式、結合專業志愿,排隊安排考生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理科(或綜合改革)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后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后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在高考改革省(區、市)的錄取辦法,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區、市)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學校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制定的“志愿清”專業安排辦法,即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一專業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后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錄取先后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學校將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公布的分省招生計劃數錄取考生,對于不滿足錄取條件的考生,學校作退檔處理。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生物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安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以及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僅招收有本條所列專業志愿的考生,對于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對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因用人單位在錄用畢業生時要求畢業生不得有色覺功能異常,請色盲、色弱考生慎重報考以下專業:車輛工程、交通運輸類、安全工程、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自動化、建筑學、建筑類。
學校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特別是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生物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安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以及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主要課程采用全英文教學,考生應有較好的英語基礎,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
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含設計學類、繪畫、音樂表演)等特殊類型入選資格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加分政策處理辦法、錄取規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相對應類別的招生簡章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