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北京交通大學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 投檔(提檔)
1.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2. 本部校區和威海校區所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方合作院校均為英語國家學校,大量課程為全英文授課,專業課采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較高的英語基礎。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3.各類招生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錄取
1. 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和分專業。分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分。承認投檔成績中所含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2. 按學校或院校專業組進行志愿填報的進檔考生,錄取和分專業時,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或省區有特殊要求的,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科目分數排序錄取。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但符合各項錄取條件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按照專業(類)進行志愿填報,或志愿所填報的院校專業組中只包含一個專業(類)的進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直接錄取到其所填報志愿專業(類)。
3. 在內蒙古自治區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類型外,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4.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設計學類、全部中外合作辦學以及全部高職(專科)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只設英語,其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專業有大量課程為全英文授課,要求較高的英語基礎,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5. 體檢標準參照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6.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相應省份安排實行征集志愿錄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根據相應省份安排實行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特殊類型招生
1.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第二學士學位等各類型招生按照相應的招生簡章及相關規定執行。
2. 民族班計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根據有關文件,考生的投檔成績不得低于學校普通類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提檔線下40分。
內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區,所報專業應符合相應專業選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