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學校根據生源情況與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商定具體調檔比例,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調閱學生電子檔案,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擇優錄取。
學校所有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必修課程為英語,凡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后必修英語,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
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規定,我校以加分后的最終投檔總分作為錄取依據。
學校同分錄取原則為在投檔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的分數之和仍然相同,則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嚴格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專業之間不設級差。如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且達到錄取條件者,調劑到其他未完成錄取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范圍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科目執行。我校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詳見各省市考試院網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網。
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其錄取原則為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組內錄取。如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但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在投檔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按照我校同分管理規定進行擇優錄取。
實行“專業(類)+學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其錄取原則為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在投檔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需按照我校同分原則進行處理。當考生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錄取條件時,不進行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